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8-12
典型案例
1.怀化市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润红借党建活动违规组织旅游案。2022年7月1日至2日,刘润红组织该中心党员干部在沅陵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期间,违规游览3A级旅游风景区,并公款报销住宿、餐饮费用,刘润红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3年9月,刘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信息来源:怀化市纪委监委)
2.大连市庄河市仙人洞镇小峪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尹长卫违规借机旅游案。2022年7月,尹长卫组织党建活动,带领本村全体党员外出参观学习时,擅自决定扩大参观人员范围,临时变更行程,带领全体人员到庄河市云盘谷景区参观游览,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尹长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信息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3. 湘乡市新湘路街道湘铝社区党总支借党建活动之机违规组织旅游问题。2021年4月,湘铝社区党总支组织14名党员赴十八洞村开展党建活动。在十八洞村参观学习后,又先后到矮寨大桥、凤凰古城等参观,产生违规费用共计7870元。2023年4月,湘铝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刘向因违规组织、参与旅游,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7870元予以退缴。(信息来源:湘潭廉政)
4. 怀柔区龙山街道东关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晓华、党总支副书记孙艳玲、村委会副主任王江华、东关村企业第一党支部书记邓桂霞、东关村企业第二党支部书记王俊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8月12日至15日,邓桂霞、王俊萍组织李晓华、孙艳玲、王江华等29人,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名义,借机到4A级旅游景区游玩。2020年7月14日,邓桂霞、王俊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晓华、孙艳玲、王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已退回村集体。(信息来源:枣庄学院)
5. 岳阳市原市一人民医院在党建活动中违规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0年6月,时任该院党委书记曾强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陆海湖带队,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干部共22人赴常德市开展党建活动。期间,陆海湖在征得曾强同意后,临时决定改变活动行程,于6月13日上午组织参加党建活动全体成员在桃花源景区游玩,共计花费2800元,并通过虚增住宿发票金额的方式予以报销。2023年4月,曾强、陆海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信息来源:广西医科大学)